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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务员考试
2014年温州市政法干警考试体检通知
http://www.zjgwy.org       2014-11-13      来源:宁波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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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检通知

 

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4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工作安排,定于2014年11月17日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附后)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本次体检谢绝家属陪同。

  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zhrss.gov.cn下载)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待体检全部完成后,招录单位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并于11月27日上网公布。

  附件1:2014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

  温州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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