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仙居县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人才“网底”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等五部委《关于开展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2〕16号),2022年我县计划定向培养医学生19名,现就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2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仙居户籍考生。
二、承办院校、招生(招聘)计划及分配单位
招生高校 |
招生(招聘)专业 |
学历 |
学制 |
数量 (名) |
分配单位 |
温州医科大学 |
临床医学 |
本科 |
五年 |
3 |
县人民医院2名 县中医院1名 |
医学影像学 |
本科 |
五年 |
2 |
县人民医院2名 |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中医学 |
本科 |
五年 |
1 |
县中医院1名 |
预防医学 |
本科 |
五年 |
2 |
医共体各院区 (中心卫生院及以上) |
|
儿科学 |
本科 |
五年 |
1 |
县妇保院1 名 |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 |
五年 |
6 |
医共体各院区 (中心卫生院及以上) |
麻醉学 |
本科 |
五年 |
4 |
医共体各院区 (中心卫生院及以上) |
|
合计 |
19 |
三、招生与招聘流程
(一)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其中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和儿科学)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县卫生健康局。
3、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高校提供的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体检。体检集中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会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仙居县卫生健康局网站(www.zjxj.gov.cn/col/col157198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商县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县卫生健康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各招生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4、各招生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高校抄送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给予每人4.6万元的学费补偿,在毕业到岗后和服务期满后,分二次发放。
五、就业与待遇
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择岗后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培期)。
临床医学、儿科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和麻醉学等专业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志愿填报时间: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2、此次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与招聘并轨,就业分配同时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3、体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请填报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和家长在招生录取前保持24小时联系人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7789933
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87797026,87797013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居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