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临海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台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位4名(其中:临海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2名,临海市廉政教育中心2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范围为台州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文字相关工作经验或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4.已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临海市外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已满且在原单位工作满1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临海市新录(聘)用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入围面试环节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
3.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聘证明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实际人数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4.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公示和交流。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交流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临海市政府行政大楼14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22114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临海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表可在临海廉政网(www.lhjw.gov.cn)下载。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临海市纪委
临 海 市 监 委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