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椒江区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工作人员。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乡镇(街道)新录用的干部,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干部,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二、选聘程序
1. 报名
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至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405、410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到报名邮箱tzjjfg@163.com。联系电话:0576-88223669、88893626。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经资格审查,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
3. 笔试
主要考察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字水平等,笔试成绩占总分4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分60%。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5.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人员。
6. 公示和调动
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