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决定公开选聘教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职业教育教研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相关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4日以后出生)。
(四)获得过下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中一项荣誉或奖项:地市级名师、省(市)教坛新秀、地市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及以上、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省级教师技能比赛一等奖及以上。
(五)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207室(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咨询电话:88582150
2.报名需准备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考试
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听课评课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听课评课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考试设合格分,低于75分不予录用(总分为100分)。若现场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三)考察
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调入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