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温岭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统筹协调、风险研判、指挥调度、决策服务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岗位 序号 |
招聘 职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性别 |
具体要求 |
001 |
综合 文字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男女 不限 |
1、40周岁以下;2、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
002 |
综合 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男女 不限 |
1、40周岁以下;2、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3、计算机专业优先。 |
二、招聘对象
温岭市户籍,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为保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应聘人员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及时与本单位联系并确认以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见附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3、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民东路200号(市矛调中心310办公室)。
三、招录程序
招聘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确定。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本次考试的最终成绩。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录用后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本单位编外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953608
温岭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