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管理人员1名(报备员额编制)。
二、选聘条件
1.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如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曾担任过正科级领导(七级及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2周岁(1979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4.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截至2021年12月17日17:00,参加选聘人员将《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附电子照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zzyjsx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工管理人员”字样)。中小学(中专中职)、幼儿园教师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符合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1∶8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人数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如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等于或少于1∶8,则直接组织面试。
(三)考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不予以录用。以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40%、60%计算,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考察对象自动放弃的,或其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由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并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未尽事宜,以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0576-88656722 88665333
联系人:潘老师、徐老师。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