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4.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1971年11月15日);
5.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具有五年及以上驾龄,五年内未发生过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招聘方式
经报名、资格审查、实操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23日17时。
2.报名要求:报名者将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发送至邮箱(964797324@qq.com)报名。
参加实操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料审核。
咨询地点: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1003 室(局人事科教科),咨询电话:0576-86222498、13586257512。
四、录用办法
1.报名确认截止后,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按照实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3人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选末位笔试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
3.总成绩=实操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人员到台州市肿瘤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对经考察合格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录用后,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我局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年底按照考核成绩发放考核奖。
未尽事宜,由局人事科教科负责解释。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