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路桥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路区委发〔2020〕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路区委办发〔2019〕8号)和《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路区委办室〔2019〕7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路桥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岗位及招聘人数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街道(镇)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4人,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基层民政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与街道(镇)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参照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31人,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二)薪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省定“三岗十八级”工资体系进行管理;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参照专职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民政工作,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路桥区户籍(以报名时户籍为准)。
5.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优秀网格员定向招聘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连续两年考核优秀(优秀网格员名单由区委政法委提供)。
二、报名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3、附件4发送至邮箱1006143702@qq.com,附件5发送至邮箱:lqmzbgs@126.com);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到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现场确认时请带上相关的报名资料。路桥区政务公开网(http://www.luqiao.gov.cn)公告公示栏和“路桥民政”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平台。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11月21日下午4∶3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1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路桥区民政局922会议室(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商城国际9楼)。
(三)咨询电话
0576-82557065(专职社区工作者);
0576-82447110(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3份,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携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3份《报名表》以及与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应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按组织方通知有序进行。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场所需戴好口罩,提供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
三、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满分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管理知识、经济理论、民政相关知识和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到区民政局922大会议室(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商城国际9楼)领取考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规则: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4.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4日(星期六)上午。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截止面试开始前2天,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排在前。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初定于12月。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方式参考公务员。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1.被聘用人员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
2.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件、证书等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用工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相应资格。
3.招录期间有关防疫措施,以区防疫指挥部最新要求为准。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招录安排调整的,相关情况将在路桥区政务公开网(http://www.luqiao.gov.cn)公告公示栏和“路桥民政”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路桥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路桥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2021年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数
职位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路桥街道专职社工1 |
2 |
不限 |
2 |
路桥街道专职社工2 |
1 |
定向专职网格员 |
3 |
路北街道专职社工1 |
2 |
男性 |
4 |
路北街道专职社工2 |
2 |
女性 |
5 |
螺洋街道专职社工 |
1 |
不限 |
6 |
桐屿街道专职社工1 |
1 |
男性,中共党员 |
7 |
桐屿街道专职社工2 |
1 |
女性,中共党员 |
8 |
桐屿街道专职社工3 |
1 |
男性 |
9 |
桐屿街道专职社工4 |
1 |
女性 |
10 |
蓬街镇专职社工1 |
1 |
男性 |
11 |
蓬街镇专职社工2 |
1 |
女性 |
合计 |
14 |
附件2:路桥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计划数
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招聘对象 |
路桥街道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 |
路南街道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路北街道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螺洋街道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桐屿街道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峰江街道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新桥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横街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蓬街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3 |
|
金清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4 |
|
总计 |
31 |
附件3:2021年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报名 序号 |
报考职位名称 |
一寸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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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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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户籍地址 |
|||||||||||
毕业 学校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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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 号码 |
|||||||||
手机 号码 |
家庭 住址 |
工作 单位 |
||||||||||
是否路桥大学生村官 |
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是否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填“无”、“初级”或“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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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
主要简历(从高中起)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考试诚信声明 |
我已仔细阅读《路桥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路桥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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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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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本表须认真、如实填写并打印。诚信申明须由报考人本人手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附件4:2021年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优秀网格员定向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报名 序号 |
职位名称 |
一寸照 |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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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户籍地址 |
|||||||||||
毕业 学校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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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 号码 |
家庭 住址 |
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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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路桥大学生村官 |
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是否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填“无”、“初级”或“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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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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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从高中起)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考试诚信声明 |
我已仔细阅读《路桥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路桥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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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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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本表须认真、如实填写并打印。诚信申明须由报考人本人手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附件5:2021年路桥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报名 序号 |
报考职位名称 |
一寸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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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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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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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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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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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
家庭 住址 |
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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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是否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填“无”、“初级”或“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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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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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从高中起) |
起止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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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诚信声明 |
我已仔细阅读《路桥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路桥区招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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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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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本表须认真、如实填写并打印。诚信申明须由报考人本人手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