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椒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椒区委办发〔2018〕64号)文件精神,决定统一组织实施2021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
一、人员性质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录计划
共招录专职社区工作者35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违纪记录;
4.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3项条件当中至少1项:(1)椒江、黄岩、路桥或台州湾新区其中之一户籍(以本公告发布之日零时为准);(2)台州市内普通高校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3)椒江生源高校毕业生(高考被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为椒江的毕业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职位25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定向专职网格员”岗位的,需在椒江区从事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工作满2年,目前仍在岗,大专以上学历,且被区级及以上评为优秀专职网格员或系统管理员(包括疫情防控工作优秀网格员)的人员(入职时间以劳务派遣合同签订为准,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零时)。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月29日(星期四至星期五)9∶00--16∶30
2.报名地点:椒江区青少年宫广场(青年路与陵园路交汇处)。
3.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照片2张。报考人员需遵守现场防控有关要求,经测量体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定向专职网格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携带区级及以上优秀专职网格员或系统管理员(包括疫情防控工作优秀网格员)的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如有违反,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数与招录职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录职数,或核消该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实务等。
2.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地点:椒江区图书馆(东枫山路与求知路交汇处西)。
3.笔试时间为11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经现场测量体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递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对分数相同的考生组织复试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椒区委办发〔2018〕64号)文件精神,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遇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束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民政”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录用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实行储备人员制度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面试及格的未录取人员中,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椒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人员(储备人员需体检通过),如拟储备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储备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今后如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通过,可在储备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街道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录用前需经考察通过,并在“椒江民政”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上公示7天。
储备人员递补资格满1年(以储备人员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或举行新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储备人员资格终止。
九、其他事项
1.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省定“三岗十八级”工资体系进行管理;
2.椒江区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取消报考资格(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岗的,认定为在职);
3.新录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合同到期后不予续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招录期间有关防疫措施,以区防疫指挥部最新要求为准。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造成招录安排调整的,相关情况将在“椒江民政”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5.联系咨询电话:0576—88888582(区民政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椒江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需求表
职位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录人数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海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 |
1 |
男性 |
2 |
海门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 |
1 |
女性 |
小 计 |
2 |
||
3 |
白云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 |
2 |
男性 |
4 |
白云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 |
2 |
女性 |
5 |
白云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3 |
1 |
男性,中共党员 |
6 |
白云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4 |
1 |
女性,中共党员 |
7 |
白云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5 |
2 |
已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
8 |
白云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6 |
1 |
定向专职网格员 |
小 计 |
9 |
||
9 |
葭沚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 |
3 |
男性 |
10 |
葭沚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 |
3 |
女性 |
11 |
葭沚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3 |
2 |
男性,中共党员 |
12 |
葭沚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4 |
2 |
女性,中共党员 |
13 |
葭沚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5 |
2 |
已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
14 |
葭沚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6 |
1 |
定向专职网格员 |
小 计 |
13 |
||
15 |
洪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 |
1 |
男性 |
16 |
洪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 |
1 |
女性 |
17 |
洪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3 |
1 |
男性,中共党员 |
18 |
洪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4 |
1 |
女性,中共党员 |
19 |
洪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5 |
1 |
已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
20 |
洪家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6 |
1 |
定向专职网格员 |
小 计 |
6 |
||
21 |
前所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1 |
1 |
男性,中共党员 |
22 |
前所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2 |
1 |
女性,中共党员 |
23 |
前所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3 |
1 |
不限 |
24 |
前所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4 |
1 |
已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
25 |
前所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5 |
1 |
40周岁以下 |
小 计 |
5 |
||
合 计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