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人武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椒江区人民武装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编制为椒江区国防动员工作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台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武装工作,肯吃苦,能奉献,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较高的文字功底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含未满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2)试用期未满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不满5年的;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人事档案核心材料不完整,或涉嫌涂改造假,或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办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椒江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椒江区东环大道227号),咨询电话:0576-88238622。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分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60%。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若总成绩相同,退役军人优先。全面了解拟选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对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政治考核。因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区人民武装部党委会研究确定选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3.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2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聘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没有如期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缺额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1年9月30日。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武装部
2021年10月8日
附件:椒江区人民武装部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