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台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天台县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名。
2.管理岗九级或者十级(根据实际情况聘任;不能享受八级待遇)。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全市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不包括本县乡镇、街道)在编在岗正式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须满足干部调动服务年限有关规定,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与岗位之间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6楼635办公室, 联系电话:8393052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天台县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登记表可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1/index.html)下载。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确定选聘对象,合格者将在本单位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1/index.html)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县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83909039、83930526。
天台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