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三门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系三门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三人社〔2014〕93号)等有关规定,三门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1、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户籍不限。
二、招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三门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 |
社会工作相关专业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三、报名
时间:2021年8月30日- 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三门县民政局办公室505室(交通路499号)。
报名时携带《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近期一寸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和考核
本次招聘将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开考比例为1: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3人,难以形成竞争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17:00止,有放弃体检资格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各种不合格或放弃)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三门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至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截止时间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九、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报名现场、考点必须体温正常且持台州健康码“绿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只有绿码方能进入。体温连续三次测量超过37.3℃或非“绿码”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报名、考试期间要求考生有序进场,不聚集聊天,尽量间隔1米以上。提倡考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做好自我防护。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异常情况,则不得进入考点。
4.防疫要求如有变化,按最新防疫规定执行。
十、其他
1.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事部门研究决定。
3.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4.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本公告由三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三门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6-83301618
监督电话:
三门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83353197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3361711。
三门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