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于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椒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工作人员1名,讲解员岗位。
二、选聘对象
椒江区范围内在编在职全额事业人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干部,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干部,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教师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与选聘。
四、选聘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面试;4.确定考察对象;5.组织考察;6.确定选聘对象。开考比例为1:3。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307室(椒江区星明路9号3楼),联系电话:88833759;
3.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交《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六、录用办法
1.按照面试得分高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
1.选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2.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台州市椒江区文化传承保护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