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路桥街道办事处1名(公务员)。
二、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好,身体健康。
公务员1名:全市范围内公务员且使用期已满。
三、报名
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持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于7月22日至24日到路桥街道人事办报名,联系电话82449772。
四、考试
初审合格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理论基础、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主要测试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笔试和面试按30%和70%计算总成绩。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2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本岗位选调。
五、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决定选调
根据择优的原则决定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选调对象经初审、考试、考核、体检后,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本选调计划取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由路桥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路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