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求,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接访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执行力;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
4. 正在从事或曾经从事过信访、12345市长热线工作和有镇街、社区工作经历的,可在量化考核中加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8年12月3-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随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静宁巷58号越城区信访局1号楼二楼东首综合科报名,联系咨询:倪同志,电话:85118906。
2.资格审查:由越城区信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3.招聘办法:在报名的基础上,经面试、量化考核、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正在从事或曾经从事过信访、12345市长热线工作的,可在量化考核中加5分(需提供证明资料);有镇街、社区工作经历的,可在量化考核中加3分(需提供证明资料)。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面试成绩+量化考核加分。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由越城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和派驻纪检组集体讨论决定录用人选,讨论通过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聘用:聘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若被查证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越城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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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