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新昌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计划招用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具体岗位、招用人数、资格条件详见《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用范围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2月8日至1999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8时30分-16时30分。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4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笔试
时间:2017年12月23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结束后,县公安局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招用10名及以上岗位按1:1.5)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详见附件3。
(四)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新昌县公安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招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招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因警务辅助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由县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下次公开招用辅警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100米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引体向上只测试1次。
(四)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用纪律情况的,取消招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五)对招用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新昌县公安局公开招用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6624208(县公安局政治处协辅警管理办公室)
附件:
新昌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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