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0个岗位2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在线应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记信息时须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网站(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统一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初试包括笔试(线上)和岗位素质测评。笔试成绩和岗位素质测评成绩各按50%计入初试成绩。
(1)笔试(线上)
笔试方式:线上平台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需要两台手机等硬件设备,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2)岗位素质测评
岗位素质测评前安排资格复审。
岗位素质测评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测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岗位素质测评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
2.复试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复试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详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