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预报名公告(2022年第一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唯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是浙江省口腔质控中心、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正畸中心、浙江省口腔种植技术指导中心,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浙江省口腔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建设医院,是浙江省口腔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者。
医院目前拥有有华家池(口腔医学中心)总院、延安(湖滨)院区、紫金港(城西)院区及大运河(上塘)院区(筹),牙椅600余张,病床100余张。现拥有院士指导,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国家四青人才等组成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60余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7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者,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一般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缺陷,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学术道德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2年7月底前。
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医疗岗第一学历专业须为岗位对口专业。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一般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科研能力突出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有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具有类似机构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类应聘者中一般优先考虑。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9日24时前登录医院招聘系统报名,逾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请应聘者登录招聘系统(https://a.zjkq.com.cn/jobs)填写简历、投递志愿,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位应聘者仅可申报一个志愿,不应聘相应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确认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简历”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个人中心”-“应聘状态”查询初选结果,原则上安排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初评。医院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步评估,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预计2021年5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考试采用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形式,分专业考试、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中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及以上者不安排笔试,直接参加科室面试。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聘工作,现场面试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浙江省健康绿码及行程卡绿码入院。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应聘者,医院将依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视情况安排线上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内容将提前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发布,并短信、邮件通知考生。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科室面试人员的意见和排序,一般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入围院级面试人员,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或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2)院级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各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院级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与岗位匹配性。结合专业面试、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三)调剂
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表现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部分岗位视情况安排为期1~4周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排序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s://a.zjkq.com.cn/jobs,“通知公告”);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0517-8898191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217423(人事科)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7871332
常见问题:https://a.zjkq.com.cn/jobs/apply/problemMore.action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2年招聘岗位表(第一批)
序号 |
所在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性质分类 |
人数 |
招聘对象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口腔临床科室 |
口腔临床医师 |
C14-22-01 |
卫生技术 |
医疗岗 |
60 |
不限 |
应届生35周岁,非应届生45周岁 |
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科研潜力突出者优先。各学科方向招录名额详见医院招聘网站通知公告。 |
各学科方向招录名额详见医院招聘网站通知公告。 |
2 |
麻醉科 |
麻醉医师 |
C14-22-02 |
卫生技术 |
医疗岗 |
3 |
不限 |
应届生35周岁,非应届生45周岁 |
麻醉学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已完成规培且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具有副高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 |
紧缺 |
3 |
重症医学科(ICU) |
临床重症医师 |
C14-22-03 |
卫生技术 |
医疗岗 |
1 |
不限 |
应届生35周岁,非应届生45周岁 |
重症医学、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有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有副高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 |
紧缺 |
4 |
浙江省口腔生物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
专职科研人员 |
C14-22-04 |
其他专业技术 |
科学研究岗 |
5 |
不限 |
应届生35周岁,非应届生40周岁 |
基础医学(生物信息学、再生医学、免疫、肿瘤、干细胞等方向)、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统等方向)、药学、生命科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等方向)、化学、材料学、计算机科学、 生物医学工程等各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具有良好的科研训练工作经历和科研工作业绩。 |
|
5 |
浙江省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专职科研人员 |
C14-22-05 |
其他专业技术 |
科学研究岗 |
5 |
不限 |
应届生35周岁,非应届生40周岁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具有良好的科研训练工作经历和科研工作业绩。 |
||
6 |
浙江省口腔生物材料与器械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 |
专职科研人员 |
C14-22-06 |
其他专业技术 |
科学研究岗 |
3 |
不限 |
应届生35周岁,非应届生40周岁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具有良好的科研训练工作经历和科研工作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