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厅级。单位位于杭州市临安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岗位1人,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等高等教育和教育管理相关专业(方向)背景;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7日后出生);
4.熟悉高等教育,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能力、研究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数据分析工具,工作责任心强,善于交流,拥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对高等教育研究及高校规划工作兴趣浓厚。
发表SSCI、A类期刊论文,本科、硕士阶段具有高等教育学背景,以及“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情形的应聘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24:00,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zhning@zaf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10月10日前以邮件形式予以回复。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招聘单位确定考试相关安排后,学校会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适合度,从岗位认知、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工作参考高校教师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http://rsc.zafu.edu.cn/ “人才师资/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邮编311300)
咨询电话:0571-63732719(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周老师)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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