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2个岗位30人,包括专任教师岗、高职教育研究、辅导员、教学秘书、会计核算等岗位。其中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按男性、女性分别招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年龄上限”,一般不超过招聘岗位相应的规定。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的应聘者,如确有必要,招聘单位可能予以适当放宽。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8月底前;对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的审查可延后至报到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应聘登记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人才招聘—应聘登记” )。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有关安排,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应聘者查询网站相关信息。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者视为取得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复试良好分数为80分,未达到良好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1、初试
初试由用人部门安排,包括笔试和岗位素质测评。初试成绩按笔试占30%、岗位素质测评占70%的比例计算。
笔试内容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相关理论知识等)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岗位素质测评根据不同岗位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采用试讲、用人部门面试、情景模拟测试、心理测评、岗位适应能力测评等方式。
2、复试
复试由学校安排,形式为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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