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等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中心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该单位本地公开招聘3个岗位各1人,均为管理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应聘,但应于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通过现场送达(限工作时间)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办法进行报名。地点:杭州市保俶路81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邮编310007。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部分岗位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相同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该类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的3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均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的专业或业务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依据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为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制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hq.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571-87052634.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组织单位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杭州市保俶路81号新楼501室)
电话:0571-87052654
联系人:周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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