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浙江省农业厅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综合管理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名;
浙江省农牧业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经济管理岗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省各级机关工作、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试用期公务员除外);
2.符合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历年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到2015年8月30日);
6.身体健康,适合省级机关工作。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和公开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未满服务地或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5.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公告公示”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农业厅网站(www.zjagri.gov.cn)。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日上午9时-8月28日上午12时。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报考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的发1346124272@qq.com;报考浙江省农牧业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的发wdz120678@sina.com)按要求上报个人真实信息。报考人员对上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8月23日-29上午12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得低于公开选调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8月30日上午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时间:2015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提早15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厅第一视频会议室。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原则上定于笔试后一周进行,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人岗相适、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选,集体研究择优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公开选调人员在浙江省农业厅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公开选调问题的,在考察合格人选中确定递补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0571-86992646
浙江省农牧业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 0571-8675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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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