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务员考试
浙江宁波余姚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4-06-12 来源:余姚人才网
余姚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任职岗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学历及技能条件;
(四)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五)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2188室(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相应岗位所需提供的各类证书(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一式两份《余姚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预审。现有我市国企员工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截止报名时间,若出现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则允许对岗位要求、招聘条件、报名办法等条件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发布补充公告。发布补充公告后,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仍不足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报名咨询电话:0574-62700562、0574-62851663(限工作时间)。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面谈甄选: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面谈。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考生的简单交流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谈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谈甄选结束后在余姚人才网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面试主要侧重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岗位根据面谈甄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一天前,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并书面确认者,在面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面试实施当天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谈甄选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自理。
5、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6、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人员性质为余姚市投资促进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投资促进中心。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8、聘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工作内容调配安排。
9、本次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聘用。
10、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截至2024年6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单位无关。
3、本次招聘委托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余姚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74-62666817(限工作时间)。
余姚市投资促进中心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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