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务员考试
浙江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特保人员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4-04-22 来源:
余姚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特保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保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指标 |
岗位要求 |
工作职责 |
特保岗位 |
2 |
1.宁波大市户籍(以2024年4月22日的户籍地为准); 2.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退伍军人、警校毕业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
协助司法警察从事押解、值庭、看管、安全保卫执勤及巡逻等警务保障任务。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退役士兵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人民法院编外特保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采取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占比分别为50%、50%。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及写作等(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解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进入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男性——深蹲(一分钟35个)、俯卧撑(一分钟24个)、1000米跑(5分钟内);女性——深蹲(一分钟25个)、仰卧起坐(一分钟25个);800米跑(4分30秒内)。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则增加笔试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
(三)体检与考察
体能测评通过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体能测试通过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特保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体能测评通过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余姚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4.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5.特保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人民法院,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6.本次考试,体能测试通过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2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7.学历、户籍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
8.本次招聘委托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余姚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2851663(限工作时间)。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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