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庄市街道公开招考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庄市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治安处分记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禁毒社工岗位:(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者司法拘留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5)其他不宜从事禁毒社工工作的。
(二)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病史;
(三)40周岁及以下。
二、招考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考岗位 |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1 |
禁毒社工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镇海区 |
|
2 |
社会事务岗 (残疾人康复管理) |
2 |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水平。 |
三、招考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8: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等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zsjd1285@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影响诚信记录。
3、合格报名人数低于报考岗位数1:3比例的,在延长报名后,仍不足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考试。
4、本次招考所涉及年龄、户籍、取得毕业证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5月23日。
(二)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时间为5月31日-6月2日。
(三)笔试及面试
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禁毒社工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社会事务岗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后决定。
(五)录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待遇按街道相关规定落实。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庄市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691285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西陆路288号
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