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曙区委宣传部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工作地点为海曙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文字岗位2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态度认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性别不限;
6、户籍不限。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起至4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海曙区委宣传部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办法: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报名所需资料送至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海曙区行政中心1号楼1120室。
(二)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记成绩优秀者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六)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89189178,王老师。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