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公告之日);
3.专业不限,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中共党员,有综合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9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好后将《报名表》与一寸近期彩照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资料的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231331991@qq.com;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时随带原件进行审核。
3、咨询电话:0574-55883646(覃老师)。
(二)综合能力测试
经资料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综合能力测试(含笔试及面试部分),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拟录用顺序按综合能力测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取。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50分、面试部分占50分),得分低于60分者淘汰。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公示环节,体检费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告在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发布。
(五)录用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编外人员录用后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海曙区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体检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