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考编外人员的公告
慈溪市人民法院下属慈溪市审判事务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执行编外辅助人员若干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考人员类别、基本条件、考试项目
第一类、司法雇员8名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速录水平;
5.慈溪户籍(以2021年6月1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
(二)考试项目
考试计分项目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
笔试(占总成绩60%),其中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30%)和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测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听打120字/分钟以上。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参加专业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占总成绩40%),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确定参加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类、协警2名
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慈溪户籍(以2021年6月1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男性,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
(二)考试项目
考试计分项目分为笔试、面试,不计分项目为体能测评(原地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
笔试(占总成绩6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三项内容均达标者视为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规定,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占总成绩40%),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计划1:3确定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类人员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通知交费而不交者视为放弃体检。
司法雇员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协警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诉讼服务大厅2号窗口,联系电话63912731。
3、报名方法和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考试程序人员。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2倍的,根据相关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三)考试
根据各类招考人员考试内容组织考试。
(四)体检
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慈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三个月的试用期。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