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公务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宁波市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
2、勤奋敬业,作风扎实;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4、主任科员及以下;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身体健康;
7、年度考核均需称职以上。
四、公开选调程序
1、公告。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告,并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宁波市政府网和相关报纸上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个人报名的可直接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宁波国土资源门户网(http://www.nblr.gov.cn)下载。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2月2日—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80号,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大楼719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贴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照,另附1寸近照1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进行通报。报名材料经市局组织人事处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报名确认人数不足选调数5倍的,将取消选调计划。
5、业务能力测试和面试。业务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材料作文,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为1:5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并设置评委提问环节,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6、考察。根据业务能力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考试成绩公布5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考察内容主要为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岗位空缺。
7、研究决定。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局党委研究决定选调对象。
8、公示和调动。根据考察结果,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
(二)本简章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竞雄,电话87956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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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