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由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群众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办公地址在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朝阳小区(原石雕展示厅),在青田县行政审批中心一号楼一楼设有涉外公证受理大厅。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比选、择优确定面试对象、统一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及其他要求等详见下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包括35周岁);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应届毕业生可携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其他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有相关证书等其他材料的,报名时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有基层经验或者外出调查经验者,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地点
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准备前述材料,并携带报名表(见附件1)、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前往青田县瓯南街道朝阳小区(地点为原石雕展厅,进入县电视台前面涵洞朝左边走,走出涵洞即可到达)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二楼办公室(一)报名;报名时需要携带近期免冠一寸二张照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四)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等情况进行比选,每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原则上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由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组织开展,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体检时间比较近,各报考人员应注意近期的身体状况)。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聘用后与丽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青田县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丽水)。“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请考生随时关注青田网、青田发布等有关传媒,并严格按照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4682
监督电话;0578-6822069
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