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学院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公告(一)
根据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岗位设置方案的规定,因计划财务处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或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如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岗位情况
会计岗,招聘人数:2人
(一)审核各类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做好会计核算;
(二)准确应用各类财务管理系统,参与核算类信息系统测试;
(三)落实对接服务院系机制,对二级学院财务联络员进行财经政策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28日下午5点止。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发送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扫描件至lsxy_jcc@lsu.edu.cn。
2.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交验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专业面试的方式,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择优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聘用后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叁年。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具体薪酬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578-2683027
丽水学院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