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民政局关于招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 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20〕12号)、《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青田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要求具有青田县户籍(以2021年12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正在迁移中的以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4周岁(1986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纪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8:30—12:00,14:00-17:00
报名地址:青田县民政局办公室(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人防大楼1606室),咨询电话:0578-6824945。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自行下载),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笔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大于4:1的,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足4: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科目1门,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12月3日14:00—17:00到青田县民政局办公室(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目前已经在青田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内的人员可以报考别的编外岗位,但需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若招聘岗位半年内(截止2022年6月1日)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本次公开招聘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疫情防控工作按最新要求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青田网https://www.zgqt.zj.cn/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8-6824945
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17
附件:2021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青田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