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0年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劳务派遣人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提供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附表2)一式两份,附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相应岗位,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和方式:龙泉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或电话联系单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联系方式附后)。
(二)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设置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龙泉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将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各环节都将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
2.暂不接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招聘。
3.考生考试当天需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凭“浙江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滞留、避免拥挤,遵守龙泉防疫规定。
五、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所有编外工作人员聘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在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2.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测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0578-7220011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1:2021年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劳务派遣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