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1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专任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5年6月6日之后出生),保健员和保育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内(1975年6月6日之后出生)。
5.户籍要求以2021年6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已在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1年6月6日9:00-6月8日12: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本次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中的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同时报考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中的“幼儿教育(3-4岗位)”,报名网址为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6日9:00—6月8日12:00,请考生把握好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考生未报考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或报考审核未通过,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中的专任教师岗位不能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6日9:00-6月9日9: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6月6日9:00-6月8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1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0日
已报名注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6月20日。
本次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取自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中的“幼儿教育(3-4岗位)的笔试成绩。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同时必须参加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的笔试(详见《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中的专任教师岗位招聘不再单独进行笔试。
保健员和保育员岗位: 上午9:00—11:00,《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
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相关要求详见《考生配合考试防疫须知》(附件2)。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5确定面试对象,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规范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需张贴1寸免冠照片),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专任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保健员和保育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政府网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附件5)。
4.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5.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 )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市教育局 0578-7763767、7763727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2021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