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公安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年第34号
为推动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统筹建设与资源共享,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 号),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公安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人员性质
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是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相当于副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公安分中心,实行市府办和市公安局双重管理,以市府办管理为主。本次聘用人员由公安分中心使用,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 |
备注 |
丽水市数据管理中心公安分中心 |
数据管理 |
专技 |
3 |
计算机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证书(简称:软考高级证书)者专业不限;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数学”的可报考。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3.至少掌握一门编程语言如:C++ 、java、NET、Python等,熟悉常用算法。熟悉Oracle、MySQL、Sql Server等数据库开发,以及数据库应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公安局网站(http://lsga.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可采取如下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公安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5号十楼1008会议室)。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gagbc@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正式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达到当地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详见附件2)。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5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将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公安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别按30%、4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3日,分上午、下午两场考试。
上午09:00—11:00《笔试》
下午14:30—17:00《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主要考查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时政文史。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编程、数据库应用、算法等方面实务操作。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合成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3确定面试对象。实际合格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会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政府办公室、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行政处 0578-2098363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0578-2091237
丽水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 0578-2786434
附件:1.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