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选调丽水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公务员1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丽水市所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法学、社会学、新闻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4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3)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
二、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司法局3楼小会议室。
报名时间:9月2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丽水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由选调单位商市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取消选调计划。
2.笔试。经资格审查后,工作人员通知考试人员参加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5.讨论决定与公示。选调单位党组根据考察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阶段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人力社保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市人力社保局 2091218
市司法局 2106021 2121060
监督电话: 209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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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司法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