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增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 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2016年全县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其中少数民族3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情况、人数、岗位要求、资格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陆中国畲乡人力资源网(www.sxrlw.cn)或景宁县政府网(www.jingning.gov.cn)查询。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本县行政区域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可视报名情况另行核定,不占上述岗位指标。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除岗位特别要求外,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0年4月7日至1998年4月7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8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请考生到畲乡人力资源网“公示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同时携带考务费(40元/门)以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2016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在 2016年4月7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如报考人员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并认证的学籍信息,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报名前尚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成绩证明,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到缴费处缴费并领取缴费发票。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可按规定禁止参加我县举办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不足1:1.5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畲族岗位单列,如该岗位无人报考的,该指标划入同专业、同学历要求的招考职位。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凭借缴费发票,于笔试前二天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4楼4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考代码为01、15、16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医学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申论》*5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医学专业知识》*70%。
笔试结束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有关事项在畲乡人力资源网上公告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公告发出后,入围面试的考生可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4楼410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日期截止到面试2日前,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请于面试通知书领取截止之日前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书面确认书。面试前一天,对自愿放弃面试或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缺额,在相应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站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四、聘用
体检、考核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新聘人员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 5082957。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508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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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