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龙泉市引进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现将有关公开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职数
学前教育3人、地理2人、物理1人、化学1人。
二、引进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6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毕业年龄适当放宽。
2.学历与专业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龙泉市公开引进教师需求计划表》。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龙泉市人才办、编办、人力社保局及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时间: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
地点:丽水学院(丽水市2016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
2. 12月26日上午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各学科相应报名点报名,现场初试和资格审核,通过初试和资格审核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于当天(12月26日)下午在招聘会所在地进行(面试室所在地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先)确定引进人选。引进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报名人数少或应聘考生达不到优秀毕业生条件等原因,则对应专业引进计划相应核减。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从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毕业生毕业手续完备,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7111727 7115705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