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赴丽水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部分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15年赴丽水学院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丽水学院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成绩单等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还需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面试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参加县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于报名当天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新聘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