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遂昌县农业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遂昌县农业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其中:农产品检测岗位(1)招1人,因有时需到野外作业限招男性;农产品检测岗位(2)招1人,性别不限。绿色惠农卡平台管理岗位招2人,性别不限。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1997年12月14日以前出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
2.报名地点:遂昌县凯恩路56号(遂昌县农业局7楼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到遂昌县农业局7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经报名审查合格后,统一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下午2:30,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地点:遂昌县农业局7楼会议室。
2.面试。采用实践操作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待遇及服务期
聘用后薪酬待遇不低于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服务期5年。未满服务期离开本单位,需作相应经济补偿。
八、未尽事宜,由遂昌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121552
遂昌县农业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