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情况、人数、岗位要求、资格等详见附件1。
在职人员报考必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本县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除特殊岗位外,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10月17日至1997年10月17日出生);
2、委培生(定向培养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3、放宽为中专学历的考生,其学历取得地省份应与现户籍地省份相一致;
4、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7、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1)《2015年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本页面),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考试的人员,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如报考人员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并认证的学籍信息,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报名前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成绩证明,经验证后属实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4、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网或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对不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00)。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禁止参加我县举办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到缴费处缴费、领取缴费发票并上交报名材料。
(二)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领者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领取地点: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科(星光路4号)。
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7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并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对学历进行审核(网上查询验证)。
(四)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聘用期间,档案等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网(网址:www.zjqy.gov.cn)或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yrlsb.gov.cn)。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科:0578-6386682
附件1:2015年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15年庆元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