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盐县公开招聘校警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警。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校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浙江省户籍,男性。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关心学生,热爱学校保卫工作,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无违纪违法和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4.高中文化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学校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11日。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有退役军人证的携带相关证件,到相关学校校安办报名登记。
4.每人限报一个片区,各片区报名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建立资格审核小组进行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片为单位先组织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该片招聘岗位数3倍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量1:3上报名单。
3.面试:由县教育局和公安局组织进行面试,内容及办法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
4.录用:面试成绩超过80分及以上者,以片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片录取名额不足,在服从调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上述方式递补。
5.体检: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
6.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基本待遇按每人每年72000元予以保障(含社保、医保及其他福利等);另外根据其工作表现,再发放一定数量考核奖。
六、校警招聘推进计划
1.资格审查: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审查。
2.面试及录用:2023年7月21前学校完成初试,7月底前完成面试和录用。
3.上岗培训:2023年8月上旬(由海盐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组织统一培训)。
4.上岗时间:2023年8月底。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盐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3-86020101(海盐县教育局校安科)。
海盐县教育局 海盐县公安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