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委党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党校面向嘉兴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写作能力;
5.具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考试报名:即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湖区行政中心D楼4207办公室;报名时需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根据选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若未达到3∶1,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人数。
3.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选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30%*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含30人),直接进行面试,不再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拟选聘人选,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www.na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党校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4207室。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82835613。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党校
附件: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