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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1-11-12      来源:嘉兴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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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和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配套政策、征收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未经登记房屋的认定工作。承担市区重点房屋征收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纷调解、信访工作。承担房屋征收数据信息统计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要求

其他

房屋征收管理服务

1名
(岗位合同工)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资产评估与管理

全日制大专
及以上

需24小时应急加班(值班)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具有嘉兴市区常住户口,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4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fw2013@163.com(联系电话:82878535、82872752),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姓名”,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2021年嘉兴市征管中心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见附件1);

(2)学历证书;

(3)身份证;

(4)户籍证明。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2人,不足2人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符合要求的人数在15人(含)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符合要求的人数(确认参加考试人数)在15人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时以笔试成绩结合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前,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应在考试当天携带《2021年嘉兴市征管中心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供校验,并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最终聘用人员,由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按人才派遣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嘉兴市人社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2021年嘉兴市征管中心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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