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日之后出生);
4.嘉兴市本级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生态环境类专业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517758512@ qq.com。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复审。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
4.考试。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如报考人数不足20人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每个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确定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6.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考察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7. 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南湖网站公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嘉兴市嘉禾方正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订劳动合同,享受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标准。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将建立备用人才库,进入面试人员,除直接录用的人员外,其余人员都进入后备库,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按自愿原则,统一挑选递补录用。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南湖区亚美路与信诚路交界口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号四楼407室(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283536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0.28区生态环境分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