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招录非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嘉兴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本次招录工作人员编制类型为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
二、招聘岗位、招聘条件与职责
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科研秘书1名。
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工医类相关学科背景;
3.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有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办公室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完成院档案的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3.协助完成院相关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岗位要求:
能够熟练使用微软办公系统软件(如Word,PowerPoint,Excel),有高校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三、招录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嘉兴学院人事处http://rsc.zjxu.edu.cn/;
嘉兴市人事人才网https://www.jxrsrc.com/;
招录过程中有关面试、拟录用等信息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截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嘉兴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并在报名时间内通过Email发送至邮箱lxqd1@126.com,应聘邮件标题要求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字样。应聘者应对所填信息负责,若所填信息与事实有出入的或明显不符合应聘岗位的基本招录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9月14日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2.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若出现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对并列第一的应聘者进行加试(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者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将安排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人才派遣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申请者,经相关合作负责人确认后,确定为人才派遣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非事业编制(人才派遣)管理,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工作岗位在嘉兴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其他
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果需要递补的,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嘉兴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1.在招录录用工作过程中,有投诉举报的请向嘉兴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录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嘉兴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咨询。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广穹路899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
邮编:314001
咨询电话:18268084245
联系人:吕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40237(嘉兴学院人事处)
嘉兴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8月30日
附件:嘉兴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021083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