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镇百步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充社区专业人员力量,改善专业人员结构,提升整体队伍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岗位 |
人 数 |
性别 |
要求 |
1 |
2 |
男 |
海盐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 30日后出生)。 |
2 |
2 |
女 |
海盐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 30日后出生)。 |
户籍地以招聘公告发布日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 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海盐县百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海盐县百步镇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地址:海盐县百步镇小木桥路27号)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百步镇百步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由百步镇人民政府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
笔试成绩为笔试科目成绩和加分项目成绩两项之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加分项目为:百步镇户籍,笔试成绩加2分。报名结束后,将以1:3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录用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1年内如有人员辞职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5、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五、报名咨询电话:0573-86770867
附:
百步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