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工)招聘公告
为确保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力量和治理能力,根据各级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有关要求,经武原街道办事处报请县委社工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工)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要求 |
岗位1 |
5 |
男 |
海盐县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5日后出生),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
岗位2 |
5 |
女 |
|
岗位3 |
2 |
不限 |
海盐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5日后出生);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
岗位4 |
3 |
不限 |
海盐县户籍,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5日后出生);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
县慈善总会社工 |
1 |
不限 |
海盐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5日后出生);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户籍地以招聘公告发布日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 8:3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海县武原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党员证明、退伍军人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若有)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由武原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成绩为笔试科目成绩和加分项目成绩两项之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招聘要求中根据优先条件设置进行加分,加分情况为: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1:3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1年内如有人员辞职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5.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报考咨询电话:0573-86028764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