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职责:
财务、统计工作等。
(二)选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2021年6月11日);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会计或出纳工作经验的,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2寸电子冠证件照、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除报名表需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嘉兴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并将第2点内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50594483@qq.com。文件名命名为应聘人员名字。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选聘设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知识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不列入考察对象。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入总成绩。考试工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82521275(纪检监察组),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82521975(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纪委)。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具体解释。联系电话:82521631、82521532。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8日
附件: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0528.doc